養護要求
編輯1、混凝土拆模后可能與流動水接觸時,應在混凝土與流動的地表水或地下水接觸前采取有效保溫保濕措施養護,養護時間應比上表規定的時間有所延長(至少14d),且混凝土的強度應達到75%以上的設計強度。養護結束后應及時回填。
2、直接與海水或鹽漬土接觸的混凝土,應保證混凝土在強度達到設計強度等級以前不受侵蝕。并盡可能推遲新澆混凝土與海水或鹽漬土直接接觸的齡期,一般不宜小于6周。
3、當晝夜平均氣溫低于5℃或**低氣溫低于-3℃時,應按冬季施工處理。當環境溫度低于5℃時,禁止對混凝土表面進行灑水養護。此時,可在混凝土表面噴涂養護液,并采取適當保溫措施。
4、對于嚴重腐蝕環境下采用大摻量粉煤灰的混凝土結構或構件,在完成規定的養護期限后,如條件許可,在上述養護措施基礎上應進一步適當延長潮濕養護時間。
5、混凝土養護期間,應對有代表性的結構進行溫度監控,定時測定混凝土芯部溫度、表層溫度以及環境溫度、相對濕度、風速等參數,并根據混凝土溫度和環境參數的變化情況及時調整養護制度,嚴格控制混凝土的內外溫差滿足要求。
6、混凝土養護期間,應對混凝土的養護過程作詳細記錄,并建立嚴格的崗位責任制。
7、安全注意事項
(1)養護用的管路和設備應經常檢修,電路管理應符合用電規范要求。
(2)蒸養設備要專人負責,定期檢修,嚴防火災、燙傷事故。有危險的地域應有明顯警告標示。
(3)養護人員高空作業要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4)養護用的支架要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蓬帳搭設要規范合理。
(5)人員上下支架或平臺作業要謹慎小心,在保護好混凝土成品,保證養護措施實施的同時,加強個人安全防護工作。
8、砼養護法分為自然養護和加熱養護兩種:現澆砼在正常條件下通常采用自然養護。自然養護基本要求:1.在澆筑完成后,12h以內應進行養護;砼強度未達到1.2Mpa以前,嚴禁任何人在上面行走、安裝模板支架,更不得作沖擊性或上面任何劈打的操作。